1、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办理了收养手续。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可以子女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生父母子女,须父母双方共同同意,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单方。收养人收养,须双方自愿。而且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周岁以上,是否应当征得子女的同意。
具体流程如下:需提供: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向收养登记机关(即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按照其需要提供材料及程序办理。建议或收养都应按流程办理,切记私自收养,以免后期影响孩子上户口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