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解决途径
若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中多判财产给对方,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明不服判决的具体理由和依据,例如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情况未被一审法院认定,或者财产分割未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等。
(二)二审维持原判后的解决途径
若二审维持原判,且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