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真实借款事实
-签署欠条时要确保内容真实自愿,按民法典规定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条款。
-保留好资金交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条等,以此佐证借款事实。
(二)若不存在真实借款事实
-与婆婆沟通说明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避免签署无实际依据的欠条。
-若沟通后仍需处理,可在确保条款清晰且符合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签署,或咨询专业律师审查条款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款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欠条属于书面合同形式之一,需体现真实的合同意愿和事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