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停止参与相关投资或活动,防止损失继续增加。
(二)尽快收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与非法集资有关的证据,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三)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报案,如实说明自身情况和掌握的信息。
(四)若有损失,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赃挽损,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五)保持理性冷静,不相信声称能全额追回损失的诈骗信息,避免二次受骗。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