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除此之外还有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