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
需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案件情况,要知道自己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申请回避等权利。若想委托辩护人,可向相关方面提出请求。
(二)家属:
先了解嫌疑人被关押地点和涉嫌罪名,及时送生活必需品和换洗衣物。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尽快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若发现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还能代理申诉、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