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收集乘坐公共交通票据、打车发票等,发票要注明时间、起止地点等关键信息;若因车辆损坏无法正常上班,提供单位证明或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因车损产生额外交通费用。
(二)协商赔偿
与对方就交通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三)法律途径
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提交上述收集好的证据,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交通费合理性及赔偿数额。赔偿范围为因事故产生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用支出。
(四)及时主张权利
注意及时主张权利,防止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或诉讼时效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车辆损坏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畴,应得到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