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公证遗嘱是否需要详细列明财产

公证遗嘱是否需要详细列明财产

一、不需要,只要遗嘱人的遗嘱是合法的就可以有效的执行继承情况,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合法遗嘱形式有: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遗嘱;
2、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
3、两个在场见证人并由其中1人代书的代书遗嘱;
4、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制的录音遗嘱;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人见证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