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
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
刑罚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
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