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时间根据审理程序不同有所区别。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立案后三个月内要审结,通常受理后一个月左右安排开庭。
(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立案后六个月内要审结,一般受理后两到三个月左右安排开庭。
(三)实际开庭时间还受案件复杂程度、法院案件数量等因素影响。若被告需公告送达,公告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开庭时间会相应延长。
(四)当事人可联系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具体开庭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