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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能第二次行政复议吗

在我国能第二次行政复议吗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2-25 02:49:02 已帮助23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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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能第二次行政复议吗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能第二次行政复议应该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上有所体现。  
2、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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