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还款期限且距今超过二十年的情况。此时一般已过最长诉讼时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且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不过自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三)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的情况。若期间债权人曾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此时债权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