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2、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规定,如果双方未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