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通过起诉解决买卖合同纠纷,需留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务必在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比如向对方发函要求履行义务。
(二)即便权利受损已超二十年,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要准备好能证明特殊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若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障碍消除后还有六个月时间,要把握好这期间主张权利。
(四)当出现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可利用此规则延长维权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