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事故责任性质。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范畴,满足工伤认定的责任条件。
(二)核实“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性。需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比如正常通勤时段的常规路线,或因天气、交通拥堵等合理原因调整的路线。
(三)区分是否执行工作任务。若事故发生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无论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认定为工伤。
(四)排除私人事务情形。若因处理私人事务外出时发生事故,即使承担同等责任,也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内容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