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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10:28:53 已帮助26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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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公示催告程序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并催促票据的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事项的权利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点:
1、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根据票据法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三种:汇票本票支票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在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所失股票无效,在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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