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适用程序。若想加快案件进程,符合条件的尽量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一般三个月内审结;若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六个月左右审结的准备。
(二)留意特殊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公告送达、鉴定等特殊情况,若有,要明白审理期限会延长,提前做好心理预期。
(三)确保符合法定情形。收集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证据,增加变更抚养权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