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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非法转包是如何去认定的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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