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重视答辩权利,可在十五日内准备并提交答辩状,阐述自身观点和理由,若不提交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二)当事人要密切留意法院通知,包括开庭传票等,按照传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与诉讼活动。
(三)了解案件审理程序和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对从立案到开庭通常一至两个月左右的间隔有心理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