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未休年休假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和法定补偿两部分。其中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范畴,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该部分工资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未休年休假工资中的法定补偿部分,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规定,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提醒:
劳动者应及时关注自身年休假权益,若发现未休年休假工资未足额支付,需根据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的情况,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