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立案后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已预交的退还一半,未预交的按减半后金额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视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此规定适用于立案后未开庭的情况。这意味着当原告在立案后未开庭前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时,案件受理费会按法定减半收取。若原告之前已预交全额案件受理费,法院会退还其中一半;若还未预交,就按减半后的金额交纳。而对于保全费等其他诉讼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退还。所以,撤诉会产生一定诉讼费用,但原告仅需承担原案件受理费的一半,已预交部分还能退还一半。如果对撤诉的诉讼费用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