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隐瞒贪污受贿所得会加刑吗

隐瞒贪污受贿所得会加刑吗

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主要是以查实的犯罪所得金额来作为依据的。出于脱罪的本能,行为人侦查机关之间就犯罪金额的查明和隐瞒的博弈必然在所难免。
那么,隐瞒贪污受贿金额的行为,会不会导致加重处罚呢?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可罚”。贪污受贿罪的危害行为是“以职权做交易而收取财物”的特定行为,行为人本人之后的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没有侵犯新新的法益,属于典型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是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当然也就不能再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其次,从刑事诉讼法方面看,根据“不能要求任何人自证其罪”以及“疑罪从无(轻)”原理,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行为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侦查机关。尽管要求行为人“坦白从宽”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抗拒从严”从来就不符合法治精神,更不能因为犯罪人不主动交代的行为而加重刑罚
最后,逃避追究是犯罪人的本能,普遍要求犯罪嫌疑人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因此,隐瞒贪污贿赂所得的行为,不应当导致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