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产生纠纷的时候,
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
当事人因
房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法院在审理案件前一般会进行调解,双方不同意调解的才走
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对房屋纠纷进行调解的,应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然后对双方的主要争议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书。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进行调解。
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或者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
2、由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或者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3、房产
纠纷调解的进行,调解的主持人由
审判人员一人或者合议庭共同主持。
4、审判人员查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分清是非与责任;将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经过授权的
代理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
证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