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房屋侵权损害赔偿情况,如房屋因侵权损坏,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或返还房屋所有权等物权请求权,可随时向法院请求保护物权。
(三)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义务人提出不履行义务抗辩,权利人虽实体权利还在,但可能会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所以权利人在知晓权利受损后要尽快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