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与车主双方是雇佣关系,【驾驶员接受手机软件服务信息公司的指令为他人提供代驾,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对方管理,根据对方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于代驾费用无议价权,仅以付出的劳动获取相应报酬的,应认定双方为雇佣关系,其在代驾中发生
交通事故属于执行职务行为。】车主方过错的话,损失应当由车主负责,代驾司机有重大过失,需要
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代驾经营公司和代驾人作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均可以被列为被告参加
诉讼,应对代驾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代驾经营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之规定向代驾人追偿;而受害人只有能够证明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车辆所有人才能成为
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