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行为性质。开设赌场罪的成立不依赖于获利金额,只要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比如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或资金结算服务等,即使获利4000元较少,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注量刑相关情节。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参赌人数、赌资总额、开设赌场的持续时间、是否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等因素。获利4000元虽未直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如果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仍可能被加重处罚。
(三)积极争取从宽处理。若有自首、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并配合调查,这些情节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