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责任划分无异议且涉及民事赔偿时,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
(二)协商不成,受害方收集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与损害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
(三)对责任认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阐明理由并提供证据。
(四)事故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