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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 儿童乞讨罪怎么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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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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