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放危险物质未致死的行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故意伤害罪,需依据具体案情判断罪名。若投毒针对不特定多数人且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若仅针对特定个人且未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2.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此为危险犯,只要行为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就构成既遂,未致死不影响罪名成立,只是作为量刑情节。依据法律,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于故意伤害罪,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具体量刑要综合投毒动机、手段、危害范围、被害人伤情等因素确定。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应全面细致收集证据,准确认定投毒行为的性质和危害范围。审判机关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量刑公正合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时,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投毒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