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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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