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双方均不愿离婚时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外地一方办理夫妻投靠落户等婚姻相关事务需按对应流程提交材料申请;其他婚姻相关事务依据具体性质遵循相应规定处理。
法律解析:
双方均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因缺乏离婚的共同意愿,无需进行离婚相关手续的办理。对于外地一方办理夫妻投靠落户这类与婚姻相关的事务,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一是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及身份的材料;二是经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迁证;三是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四是携带准迁证及迁出证明等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该流程符合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户籍迁移的合法性与规范性。若涉及其他婚姻相关事务,如生育服务登记、婚姻状况证明开具等,由于不同事务的主管部门及要求存在差异,需根据事务的具体性质,查阅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准备相应材料并按流程办理。若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材料准备不明确或流程不清楚的问题,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事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