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继承取得房产,继承开始即发生物权效力,但未登记不可处分。这是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物权公示原则,避免产权不明引发纠纷。
2.具体处理流程:
-确认继承依据,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确定继承人与份额,无则按法定继承确定范围。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体现被继承人意愿,法定继承保障无相关文件时继承人权益。
-办理权利确认,继承人协商一致,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依据等材料办继承权公证或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凭生效裁判文书登记。前者高效便捷,后者保障权益。
-处分房产,先将房产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再凭不动产权属证书办转让、抵押等手续。未登记的继承房产,继承人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建议:继承人及时办理房产登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