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损坏电动车时,受损车主可收集现场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直接要求该第三人赔偿维修费用等损失。
(二)若因小区物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电动车损坏,车主可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保障的条款,与物业协商赔偿事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电动车损坏,车主可自行检查保险,看是否有相关保险可申请理赔。
(四)无论哪种情况,受损车主都应先报警查明原因,再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准备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物业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小区内业主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