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财产不能算作是双方的
共同财产,只有领取
结婚证后财产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同居期间获得财产,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般会按照平分的原则划分,也可以财产都归一方所有或者是一方少分,如果男女两人没有
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