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结合实务为您解答,仅供参考:项目经理职务犯罪,多是利用项目管理、资金审批、采购、施工、验收等职务便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常见情节包括:在工程款拨付、材料采购、分包发包、验工计价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回扣、好处费,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通过虚报工程量、虚增采购价格、虚构项目支出、伪造单据等方式,将项目资金、物资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擅自将项目资金挪作个人使用、借贷他人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构成挪用资金罪;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隐瞒重大隐患,致重大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此外,还可能存在行贿、伪造公文印章、恶意欠薪、合同失职被骗等情节,均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