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若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需负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这体现了法律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也考虑到该年龄段人群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2.若未达到核准追诉条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是为了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引导和纠正,避免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3.对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结合具体案情,严格判断是否满足情节恶劣及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法定要件。这要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全面、细致地审查证据和事实,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该年龄段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确保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追诉条件。
2.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管教责任,配合专门矫治教育工作,促进涉事未成年人的改造和成长。
3.社会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