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罪加重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情形有哪些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2-19 06:43:33 已帮助288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强奸罪加重情形有哪些
1、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2、强奸罪加重情节有以下几方面: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