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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和猥亵犯罪从重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和猥亵犯罪从重处理的情形有如下: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2、公众场所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
4、猥亵、强奸多名未成年人;
5、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等。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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