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罪8000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