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关系在法院查封、拍卖过程中的效力,需依据租赁设立时间及合法性综合判断,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
1.若在法院查封房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即便租赁期限长达二十年,该租赁关系也不受房屋拍卖的影响,房屋拍卖后的新产权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若租赁关系是在法院查封房屋之后设立的,该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已登记的查封措施,房屋拍卖完成后,新产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3.若出租人与承租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通过不合理低价租赁或虚假租赁的方式阻碍房屋拍卖程序,法院可以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
4.承租人若想维护自身权益,可先核实租赁关系的设立时间及合同的合法性,若确认权益受损,可通过与相关方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