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十岁未达轻微伤,若实施了殴打、伤害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据情节轻重判断。一般情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若存在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或受他人胁迫或诱骗等情形,可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不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