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撤销之诉管辖法院时,先判断是否存在专属管辖情形,像不动产纠纷的撤销之诉,直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若不属于专属管辖,查看当事人之间有无有效的书面协议管辖约定,若有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三)没有协议管辖的,看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情况,如合同纠纷撤销之诉,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行为撤销之诉,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四)既无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也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