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准备证据,庭审时详细说明无收入情况,如提供失业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让法院全面了解经济状况。
(二)等待法院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负担能力进行判决,若确实无收入,争取适当降低抚养费标准或调整支付方式,如财物折抵。
(三)若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无收入,可等待法院判决未来有收入时支付抚养费。
(四)主动与男方协商,尝试达成新的抚养费支付协议,如待有收入后支付或减少当前支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