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的
股权是不能强制收购的,如果股东是
被执行人,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
对被执行人在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
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
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
债务。
被执行人在其
独资开办的
法人企业中拥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
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
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