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要谨慎考虑自身职业规划,若非必要,不要随意主动辞职。
(二)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避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否则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三)在试用期要努力达到录用条件,展现出自身能力和素质,避免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合同且无经济补偿。
(四)不要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若用人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应及时改正。
(五)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签约。
(六)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法犯罪行为,以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失去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依据这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