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企业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自愿解散时,有限责任公司可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股份有限公司可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自行清算。这要求企业做好内部人员的组织协调,确保清算工作有序开展。
(二)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由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清算。企业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经营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