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农业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并基于房屋所有权通过“地随房走”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修缮维护房屋,不得翻建重建,房屋无法使用时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然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能够依法继承。非农业子女继承房屋后,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获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此情况下,非农业子女可以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以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因为这涉及到宅基地的使用变更等问题。一旦房屋自然坍塌或被鉴定为危房无法继续使用,宅基地就会由农村集体收回。如果大家在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继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