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对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要求其继续履行,但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况则除外。
(二)若质量不符合约定,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
(三)违约方需要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违约时按约定支付,若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五)可约定定金,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