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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如何理解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如何理解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1 08:04:16 已帮助18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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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如何理解
1、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指案发前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
4、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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