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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特殊的行政诉讼管辖

有哪些特殊的行政诉讼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3-05 01:36:01 已帮助1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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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特殊的行政诉讼管辖
⒈经复议的案件,复议单位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行政案件的管辖。
⒊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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